年度报告(202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青海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海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聚焦青海教育改革发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做好重要信息发布、政策文件解读、重大事项公示、重要活动通知等。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加大主题教育学习宣传力度。按规定做好厅本级和直属各单位2022年度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青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发、发布各类信息2600余条。
(二)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核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了解具体信息需求,做好解释疏导,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建立登记制度,实施“一案一档”管理,加强督办提醒,严格时限要求,确保受理零遗漏、答复全合规。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答复格式,落实联办会商制度,做到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全年共收到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9件,均已按期办结。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健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动态调整《青海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强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网上发布审批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安全保密。强化政务互动,做好人民网书记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厅长信箱”等平台网民咨询、投诉、建议的受理答复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短信提醒、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全年共受理人民网书记信箱来信10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209件,“厅长信箱”来信1792件。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对厅门户网站进行重构、升级、优化,强化网站后台架构和管理模块设计,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合理优化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积极打造栏目清晰、页面美观、版块简洁、功能齐全的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无障碍版本开发,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特殊人群能够平等、方便、无障碍获取和发送信息,政务便民服务功能和政民互动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推进厅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明确功能定位,丰富信息资源库,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准确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结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检视问题根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对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完善日常监测和纠错机制,通过人工检索、系统自动扫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保障网站规范有序运行。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督促指导各高等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对高等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教育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进教育政策落实落地、促进教育更高质量发展、促进教育环境和谐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省教育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涉及信息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33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