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1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二)组织申报
本届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地区)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各单位(地区)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各组织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至联系邮箱。
(三)评奖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至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材料报送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7号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旁
4楼4402室青海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王 娜 李存婷
联系电话: 0971-6310547
联系邮箱: qhjykxyjs@163.com
邮政编码:81000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5.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青海省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青海省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